构建企业ESG评价体系的探讨一一基于国有企业评价指标框架设计的视角

作者:联合国可持续发展ESG高级研修班北京一期学员张俊杰

摘要:ESG评价作为国际社会衡量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重要的标准和方式,运用到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之中,并推动其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ESG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视角,在对ESG评价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国企开展ESG治理进行研究的基础上,重点从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三个维度设计了ESG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以此为基础对构建ESG评价体系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旨在引导国有企业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导向,注重优化环境影响、担当社会责任、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其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  ESG评价体系  指标框架设计

一.ESG评价体系研究综述

(一)ESG评价历史沿革

自上世纪下半叶开始,西方国家在享受工业化带来经济高速增长红利的同时,也面临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气候、工人权益等问题,由此引发各国对于生态环境保护、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可持续发展等事项的关注。欧美多国民众兴起环保运动,抵制和抗议企业因过度逐利而破坏环境的行为,投资者提出愿意舍弃部分获益或支付一定成本,以支持企业制定绿色环保计划、加强劳工保护、参与社区建设及其他与社会责任相关的一系列措施。实践活动为ESG概念框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与现实土壤。2004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首次将“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归纳作为一个完整概念面世,自此ESG理念确立。经历十几年的发展,ESG在全球资本市场中逐渐从边缘步入中心、从支流成为主流,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念流程,在全球各国家和地区政府及监管部门的视野中彰显出重要地位。纵观其发展历程,ESG可视为是环保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等社会思潮叠加重构形成的公约性共识。ESG体系中“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核心思想与我国长期以来的发展战略相契合。2008年上交所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后,国内市场开始逐步关注ESG体系。[1]2017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起并开展了ESG专项研究,大力推广并倡导ESG理念在中国企业中的应用与发展,象征着ESG正式进入我国。

(二)ESG评价现状分析

ESG体系经过在海外的多年发展,已在发达国家中走向日臻完善,而我国刚刚进入起步阶段。总体来看,ESG评价由披露标准制定方、评级机构、ESG数据提供方以及数据信息集成方四方主体构成。ESG评级机构按照类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指数公司,开展ESG评价主要是为了支持其指数业务,提供投资者所需商业信息。另有数据公司通过搜集、处理和分析ESG数据,建立ESG数据库,提供企业ESG评价与报告、指数与研报,体现其数据结构化和可被利用程度。ESG评价整个流程基本包括三个步骤:首先评级机构参照国家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公布的政策标准及指引制定评价体系;其次评级机构截取企业通过公开渠道如官网、官方自媒体等方式自行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内容,或以向企业发放问卷等方式采集其披露的信息和数据,并在此基础上与企业沟通进行数据信息确认补充及质量管理,随后企业及时进行数据修正与更新;最后评级机构给出评分和评价结果。从整个流程来看,ESG评价体系构建作为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是监管机构政策落实的重要体现,在ESG发展建设中扮演着“筛选投资标的”和“指引资金流向”的作用,其中体系构建的核心在于指标体系设计和评价实施。

构建企业ESG评价体系的探讨一一基于国有企业评价指标框架设计的视角

自2018年A股正式纳入明晟新兴市场指数和ACWI全球指数,我国的A股上市公司就此开启了接受 “ESG评价”的道路。随着ESG理念在中国的普及,对于ESG的关注度与执行力逐步增强。当前,我国ESG评价指标体系尚未统一标准,不同评级机构主体有各自的评价理念与方法论,其中影响力较大、应用较为广泛的国外指标体系有明晟、彭博、富时罗素等。观察中国企业整体的评价结果可以发现,国外ESG评价体系对A股公司的评价普遍较低,主要原因在于国内公司的治理结构与国外存在较大差异,机构与企业间信息沟通不畅。另外,大多数中国企业涉足ESG领域时间不长,致使经验不足,披露水平未达到机构要求效果。对于国有企业来讲,国外评级机构认为中国国有企业均属国资委管辖,国有企业之间的合作大都是关联交易,属于交叉补贴而非市场交易,从而无法认可国有企业创造的社会价值。对于国内评级机构而言,数据较为容易获得、发展较为完善的主要包括商道融绿、万得资讯和中央财经大学绿金院ESG评级指标体系等,但上述指标体系缺乏针对国有企业的单独思考,因此我国急需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国有企业ESG评价体系,有利于缓解利益相关者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升国有企业的ESG意识、落实具体实施路径与措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三)ESG评价体系构建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及影响

1.标准体系建设滞后,评价信息参差不齐

基于现阶段我国ESG业务标准化建设不完善的现状,2022年相关管理部门发布了ESG多项工作指引与实施方案。国务院国资委于3月成立了社会责任局,指导推动企业积极践行ESG理念,适应与引领国际规则的标准制定,并在此之后发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力争到2023年实现ESG相关专项报告“全覆盖”。在标准制度建设方面,2022年7月“ESG中国论坛2022夏季峰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发布了《企业ESG管理体系要求》、《企业ESG评价指南》两项团体标准,致力于解决中国ESG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本土ESG评价影响力不足、企业ESG管理缺乏专业指引等突出问题。11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ESG研究院牵头起草的《企业ESG评价体系》团体标准正式发布,为企业推进ESG实践提供了积极指导。但由于这些团体标准发布时间较短,未能得到充分实践应用检验与大面积推广,尚且缺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更具有强制力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与颁布,导致当前评级机构的评价重点各异,大多数指标体系中都包含许多主观或难以量化衡量的指标,结果相关度不高,评价领域含混笼统。参差不齐的数据信息和评估标准等因素使得大多数企业对于ESG概念尚未有准确感知与把握,难以进行ESG信息的全面识别分析,导致企业的ESG表现对其战略决策的影响路径尚不够清晰。许多企业只注重短期绩效而认为履行社会责任只会加重企业财务负担,将眼光仅局限于高速发展企业经济,而没有将ESG指标视为实现长期财务回报最大化的有效指标。[2]对于国有企业来讲,同样亟待通过建立适用于其特有发展战略的ESG评价标准体系,为国有企业全面评估自身ESG水平提供指引,帮助国有企业明确ESG评价流程,规范ESG管理制度,提升ESG管理能力,增强可持续发展韧性。

2.信息披露缺乏规范统一,易产生不客观误导

数据信息是开展ESG评价、标准体系构建和相关深度研究等一系列业务的先决条件。相比于发展完善的国外市场,国内ESG评价尚处发展初期,监管部门对于ESG的信息披露制度尚未完全明确,数据披露数量和质量欠缺。对各项信息也未形成约束性披露要求,致使当前各类主体ESG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可比性、可追溯性不足,在ESG评价的实际应用中会对其他方产生不客观误导。[3]ESG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企业披露,二是第三方评级机构披露,三是投资人披露。[4]企业ESG信息透明且完整是投资人将其纳入投资范围的前提,第三方评级机构披露是增强投资人对企业信心的必要保障和监督,投资人披露是助推资金流入企业的重要力量。[5]在实际应用中,碎片化数据会显著增加ESG作为投资工具应用的难度,企业披露缺乏客观性的ESG信息会导致投资人对第三方评估结果持保留态度,降低将ESG分数纳入实际投资决策考量的意愿,致使一些ESG表现突出的公司可能难以获取与其实力相匹配的融资支持;其次,企业对于ESG信息的选择性披露往往“报喜不报忧”,缺少对于自身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的反思,往往会鼓励“洗绿”行为,破坏资本市场秩序,同时削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影响力。[6]

3.同一评价对象的评价结果有差异,可能引发判断歧义

目前在我国ESG体系中,统一评价标准和制度体系的缺失制约了ESG的发展。第三方评级机构自行建立的ESG评价体系主观性很强,评估方法、数据来源的差异性会令同一被评价对象产生不同甚至迥异的ESG评估结果,评价结果难以直接横向对比。[7]自成体系的评估方法往往缺乏详细的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难以确定评价结果的定性和定量因素,也无法判断数据质量,易引发判断歧义致使报告公信度不足,ESG的应用范围受限。ESG的评价过程中,部分数据信息需要被量化后比较,评价结果差异主要源于信息获取和分析两个环节。在信息获取环节,数据来源与质量迥异导致无法在不同公司、行业之间直接进行比较,难以有效地将ESG指标嵌入其决策参考中。[8]

4.国有企业ESG体系建设“中国化”缓慢

当前,相对于已具备较为完善的准则要求的境外ESG评价体系来讲,境内指标的总体要求正在与之渐近,但同时在细节处仍然存在不小差异。具体而言,在指标匹配性上,境外ESG评价体系有对于企业中小群体员工的肤色、性别比例和其他人权对等方面的关注,而国内则更多强调对企业员工采取的绩效考评与激励措施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在企业文化方面,境外ESG评价的侧重点是对管理制度建设,包括相关信息披露及外部保障等,境内ESG评价则聚焦于如何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基于国情与ESG发展进度差异,致使境内外评级机构的考核关注点有所交集但同样有所区别。发展中国特色国有企业ESG指标评价体系,当以主流评价指标为基础,需要添加符合中国特色的参考因素如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环保奖惩等指标。受这些因素影响,境外评级机构及其评价体系不能很快实现“中国化”。

通过检索近年来国有企业已披露ESG报告发现,当前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存在对ESG认知不够到位、信息披露不完整、真实性存疑等问题,以致报告所呈现结论不足以对“如何为企业发展带来的长远利益”这一关键问题得出客观有利评价,从而其使用价值十分有限。其次,在滞后的ESG发展和评价标准严格激进的矛盾下,国有企业由于其运营体量庞大、基础设施陈旧导致转变风险的增加,许多国企可能面临评价分数较低导致的发展前景受挫等不良影响。另外,面对当前更加开放的经济环境、全球化和“一带一路”的发展下,中国作为全球贸易大国,国有企业将更多地参与到国际经营当中来,同时面临国际竞争、ESG合规高标准以及融合国际价值投资体系的压力。最后,国有企业在落实政策制度、提升改革效率方面仍需加强。在绿色可持续发展要求和国企改革的背景下,积极处理行政机关与企业管理之间的关系、主动推进ESG考核体系执行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在资本市场中利用自身影响力维护正常的行业竞争格局,在政策支持下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从整体上强化ESG理念,积极参与ESG的研究与实践,建立起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国有企业ESG评价体系仍然任重道远。

构建企业ESG评价体系的探讨一一基于国有企业评价指标框架设计的视角

二.国有企业ESG评价指标框架
设计的特点分析
 
当前,ESG理念在我国已获得诸多企业和机构的初步认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将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首要任务,其中关于企业发展主题部分提到: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9]ESG的核心理念与我国当前的发展路线不谋而合。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国际经验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国有企业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现和保持健康科学的绿色发展战略,贯彻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为己任,逐渐摸索适合本国国情且可实施性强的ESG评价指标体系。 随着市场对ESG研究的逐步深入,利益相关者不仅关注国有企业的盈利状况,更为重视其对于非财务指标的考量。国有企业ESG评价体系的设计应当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强调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重视企业整体表现而非一味追求利润增值,以实现高质量“中国式现代化”发展。
(一)价值取向的定位明晰
企业作为生态环境的主要使用主体,在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应当起到主导作用。从长期来看,环境治理活动是企业实现经营绩效与环境效益双赢的路径。[10]面对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物多样性等问题,企业必须综合考虑经营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国有企业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应该是我国ESG实践的先锋模范、治理的榜样标杆。国有企业对于环境维度的履责内容不仅包含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污染治理、废物处理与再利用等基础性原则,更应当强调国有企业作为我国ESG体系建设中坚强骨干的价值体现,将环境责任融入自身职能。国有企业自身应当始终贯彻”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理念。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11]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决抵制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利益,把绿色发展责任融入到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 ,立足于自身发展现状,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从自主完善并公布碳排放标准、逐步实现精准科学的碳足迹测算、强化碳管理等方面着手,用实际行动稳妥推动绿色发展,有计划分步骤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其中在高污染、重工业等行业中占有相当比例的国有企业当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自觉体现国有企业在ESG方面的价值与意义。
(二)担当社会责任需积极主动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普遍采用广义社会责任概念。将经济、环境与社会责任共同囊括在内,减轻了企业管理者对于社会责任的排斥,倡导企业对于其他形态的社会责任做到积极主动承担。国有企业的行为会受到政府的利益与意志控制,是国家财政的一部分,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就是国家为顺应人民的利益而对经济进行干预的有效手段。其行为体现国家意志,相较于普通企业需要担负起更多的社会性职能,要依照其特有的发展要求来设计与制定ESG评价指标体系。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高度重视推动国有企业ESG领域工作,诸多监管政策出台与动作实施反映了中国的战略政策正向解决不断涌现的社会问题而转变。这些问题源于国内对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担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通过深入研究 “十四五”规划,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其他战略发展目标,识别出了国内新的政策重点,我国正将关注焦点置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公平发展上,为全面贯彻落实一系列新决策新安排,强化ESG治理、提升ESG绩效,应当将国家的战略顶层设计融入ESG体系建设中。ESG表现良好意味着企业更加关注经营合规与可持续发展,从而能够规避发展中的短视行为,全面降低各种潜在的ESG风险。[12]国有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维度的履责内容要包含依法经营、保障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盈利能力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更要突出国有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消除就业歧视、用工环境健康安全、消费责任承担、建立相关者权益保护机制等方面的职责担当。国有企业因其社会地位的特殊性,不单单要对投资者负责,促进企业与社会和谐共进,履行社会责任同样是国有企业的根本属性,也是国有企业反哺社会促进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13]坚持把社会责任融入到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创新和经营管理全过程,是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部署、充分发挥新时代新征程上国有企业功能作用的有力抓手。构建企业ESG评价体系的探讨一一基于国有企业评价指标框架设计的视角

(三)与企业自身发展战略要高度相关
随着我国企业ESG考核方法与评价体系的设立和进化,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其ESG发展同样受到多方关注,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ESG评价体系在不断融入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中。对于国有企业来讲,设计一个有针对性的ESG评价框架是体系构建的基石,在公司治理维度要认真识别国有企业对于自身发展方向的关键议题,衡量各议题的风险暴露程度以及公司在各议题方面的表现,具体包括反腐倡廉、风险管理、税收透明度等各个重点方面。国有企业ESG体系的构建理念着力于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优化治理体系、加强对贪污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创新驱动下的产品服务与专业技术提升,稳健开展国际化经营,助力改善税收信息不对称情况,营造公平公正依法纳税环境,以实现提高发展质量、改善发展效益等战略目标,将上述要素编入ESG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细化为考核标准与具体要求,实现一系列发展要求落地实施。以高质量的ESG评价体系助力国有企业完善内部治理,获得可持续价值和高质量长远发展。
三.国有企业ESG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设计

ESG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观,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客观反映了评价者对国有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等不同问题的看重程度、对指标选取的独有考量、对数据定性定量的分析处理习惯、对公司风险的思考框架。在充分考虑国有企业实际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合理设定ESG指标体系考核范围、度量和权重,统一客观的标准,将ESG评价作为一种超越短期财务指标的价值观表达,能够更好地挖掘客观反映国有企业非财务的价值考量指标,助力国有企业建立科学完备的ESG评价体系。(一)指标体系框架的设计基础

标准化是ESG体系构建的技术支撑和根本保障,设计国有企业ESG指标体系框架,首先要将国际通行先进经验和中国的国情以及国有企业的行业特点紧密结合,与国际主流接轨融入现有的国际前沿指标体系,保障标准创新性的同时为国有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其次,注重框架整体结构完整、详略得当、侧重点分布明确,在共性指标基础上分行业、分领域设立个性指标,体现指标体系的通用性与灵活性,将评价结果按通用等级标准细分,保障结论的可比性,实现未来的长期广泛应用。另外,在指标体系中要将定量和定性考核紧密结合,强化评价的可操作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最后要对于制度体系的落地实施做出明确规范,让其真正发挥作用,体现效果。

1.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重要性:指标体系在基本共性指标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国有企业在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维度对于长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ESG指标,着重从绿色发展,社会责任担当等角度评价国有企业综合表现。

一致性:指标体系的一致性包括纵向一致,即单个国有企业应持续使用同一套数据计算及披露方法,在此基础上依据现实制度与发展要求适度增减内容,以使报告具有历史可比性。横向一致主要指的是ESG报告结论跨行业可比,在一致的评价标准下得出评价结果。

数据信息全面性:指标体系中充分考量ESG数据信息的透明度和实用性,选取在我国国有企业范围内可获得的、充分披露所有对于利益相关方及社会公众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正面与负面信息,避免错报漏报引起利益相关方决策或判断偏差,以此进行对应企业的数据标准化处理和分析。

2.指标体系适用范围

国有企业ESG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评价国有企业的ESG整体表现,主要侧重于关注国有企业以可持续发展为背景,在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承担方面的评价。评价体系应当适用于各行业的国有企业,包含基本通用的共性指标与行业特色的个性指标两大部分,依据不同的行业特点及产业类型,设计个性指标并进行权重赋值。共性指标与行业个性指标共同构成的行业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该行业的国有企业ESG评价。

3.共性指标框架、个性指标与评价等级划分

从整体上来看,ESG总体框架首先要包含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三大维度作为基础要素,随后依照核心议题—–核心指标—–行业指标三级细分,其中核心议题与核心指标为通用共性一级和二级指标,行业指标依据不同国有企业所处行业特殊性来区别个性三级指标,由定性和定量指标共同构成。在分级指标下融合国有企业特有指标,鼓励与督促国有企业关注自身环境影响力与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方面的行动力与效益。在完成指标体系构建后,评价等级共划分为CCC、B、BB、BBB、A、AA、AAA七个级别,依次分别反映公司在行业内处于滞后、平均、领先水平。

(二)环境维度指标设计

在国内“双碳”目标背景下,环境维度各项政策和社会责任的双轮驱动和协同效应明显,国有企业应当认真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ESG评价体系中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性核心议题即一级指标,包括:环境管理相关政策、气候变化应对、能源及资源消耗管理、污染及废弃物管理、生物多样性、环境机遇等二级指标。其中二级环境政策指标可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等相关情况制定三级指标,三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制度体系构建与披露、管理目标执行、绿色采购、责任主体落实等;二级气候变化应对指标下分的三级指标包括:产品碳足迹测算与管理、“双碳”目标达成情况、气候变化解决方案、低碳转型实现情况等;二级能源及资源消耗管理指标细分三级指标中还包括鼓励清洁能源使用与可再生发展、节能减排降耗等;二级生物多样性指标内容中可包含水体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等三级指标。结合国家近期出台的诸多政策,二级环境机遇指标下新增有关绿色金融、绿色建筑等三级指标要素。依照行业来划分,生产型国有企业应当将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主动淘汰能耗、环保不达标的产能和设备,推进清洁生产,生态恢复措施执行,碳排放情景模拟等三级指标纳入指标体系。金融行业则聚焦资产组合碳足迹管理、如何实现净零投资、碳资讯能否积极推送等三级指标内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考虑电子废弃物排放与碳数据分析管理等动作的三级指标考核方案。整体环境方面指标设计的主要目的在于督促国有企业落实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引领国企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

构建企业ESG评价体系的探讨一一基于国有企业评价指标框架设计的视角

(三)社会责任维度指标设计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坚实基础,应当将始终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自觉履行国企社会责任担当作为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中,以加强责任管理,积极为合作伙伴创造共享价值,聚焦社会需求、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中心工作,关注民生建设、造福一方群众等方面作为二级指标。细分二级责任管理方面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责任管理、对于职工权益保障、责任划分与监督、产品质量与作业场所安全、客户关系管理等三级指标;对于二级共享价值创造方面指标进行进一步划分,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管理、共享发展成果等三级指标;聚焦社会需求二级指标,主要涵盖下列三级指标:加强对于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扩大吸纳就业规模、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及就业歧视、在合理范围内保障男女求职平等、助力残疾人事业发展等,体现了国有企业对于社会需求的回应与贡献。而在二级指标民生建设方面则主要包含以下三级指标:服务乡村振兴、改造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生产建设与基础教育水平、推进素质教育发展与教育公平、志愿服务与慈善事业落实情况。生产型国有企业的个性指标一是要坚持安全发展不动摇、二是坚持低碳转型发展不偏离;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坚持创新发展、保障用户隐私与数据安全;金融业则将实现绿色投资作为行业个性指标。

(四)公司治理维度指标设计

作为ESG框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治理是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从根本上来讲,无论何种所有制形式,都应当将促进企业自身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与各利益相关方良好协同,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关键要素。在当前体系建设尚未完备的情形下,国有企业实施自我治理考核情形目前被系统性低估,需要进一步提升应用意识。国有企业作为体量庞大、地位特殊的国民经济重要支柱,合规管理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要求,一流的合规管理是国有企业所需具备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方面的一级指标包括公司治理、商业道德、企业管理等,二级指标包含反垄断与贪污、披露内容透明度与完整性、风险敞口管理、商业道德与合规性、内部控制等。对于反垄断与贪污二级指标再进一步细分,将评审考核、调查问责、违规举报等作为三级指标。其次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监管部门的监管呈现从严态势,不断出台的制度措施对于国有企业的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披露内容透明度与完整性二级指标下细分如下三级指标:ESG决策和监督机制构建完整性、是否制定并妥善执行ESG战略、能否自主判定ESG事宜重要性并纳入经营考量、监督ESG信息披露情况;风险敞口管理二级指标下,将识别ESG机遇与风险、ESG风险处置作为三级指标包含在内。国有企业ESG公司治理体系的构建要坚持依法合规与改革创新并重,推动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在商业道德与合规性二级指标下,将能否做到组织落实、干部管理是否到位、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监督措施严格与否作为三级指标予以考核。同时在内部控制二级指标下,将国有企业能否坚守经营底线、严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红线、能否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和改革需要开展创新、创新及变现能力作为三级指标考核,鼓励国有企业探索更多符合实际的改革实践,最大程度激发蕴藏在国有企业的创新力量,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四:国有企业开展
ESG评价的实践路径
 
无论是落实国有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达成“双碳”目标;还是国有企业要加强国际合作、要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要增加综合竞争力、打造世界一流企业,都应当积极主动开展ESG评价的具体实施。当下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都已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必修课,在ESG发展当中实施路径的明确是不可或缺的保障和支撑,促进ESG从理念、价值观落实到制度与行为的具体实践当中。构建企业ESG评价体系的探讨一一基于国有企业评价指标框架设计的视角

 

(一)强化开展国有企业ESG评价的基础工程建设

首先国有企业自身要充分明确ESG体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立足自身发展实际,确定ESG战略目标,不断在实践中丰富完善中国的ESG理论,提高ESG应用思想意识,强化对于ESG的重视程度,将ESG理念转变为有效的策略和管理工具。其次,评级机构在ESG数据库构建、ESG评价与报告、指数与研报等方面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积极采用数字化手段追踪企业ESG表现,细化指标和评价标准,针对股东关注或争议性高的议题进行针对性的改善。相关管理部门在于评级机构相互协同,配合研究具有兼容性、可比性的标准化信息披露和评价制度的同时,应当积极出台适用于国有企业体制发展的 ESG 信息披露制度,为国有企业ESG实施提供依据和指引。

(二)建立健全国有企业ESG评价的运行机制与管理制度体系

面对“双碳”目标的挑战,我国国有企业发展进入了“以碳管理为重点战略方向”的新阶段。为健全国有企业ESG评价运行机制,作为制度指定方,相关管理部门应完善ESG法规政策与管理制度体系,为ESG体系运作提供保障。为提高评价表现,各国有企业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核心战略目标,基于企业自身业务特征有针对性地制定企业实现ESG目标的时间表和相关的制度体系;在实现路径方面明确自身社会责任与治理内容,为企业ESG发展规划路径并制定具体实现计划。以创新赋能,落实各项政策文件以及应对监管要求的ESG信息披露、设定ESG评价在企业内部的运行机制,配合数据分析、模拟资源运用情景、明晰ESG考核范围与路径、做到一体化、深层次全方位提升国有企业ESG管理能力。其中大型国有企业同时要考虑异地多分支机构之间的实时信息交互共享,实现ESG制度上传下达、理念互映互动、举措到位实施,还可以通过沙盘演练等方式来预见和精准指导现实中的决策制定和执行。

(三)将国有企业ESG评价工作纳入国有企业的绩效考评体系

随着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不断改革创新,整体管理工作步入了全新的发展轨道。ESG评价作为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对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强的支撑作用,应当将其纳入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国有企业不仅是资源使用者,更大程度上是资源的配置者,国企掌握的资源会通过各种渠道向民营经济转移,在产出中占据大部分比重。另外国有企业作为全国和地方性产业政策实施平台,在政策落实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将ESG评价体系纳入国有企业考评体系,能够有效提高国有企业资源配置效率,支持国家政策制度落地,完善产品要素,提升资本市场效率,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体系,进而推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完善国有企业ESG评价实施与监管的有机统一

ESG是用市场化的方法,推动企业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系统方法论。完善的国有企业ESG评价体系的运行离不开信息披露、表现评价等重要环节,需要国有企业、监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多方主体共同发力。作为ESG评价体系的应用对象,国有企业自身应当主动参与标准的制定,强化与监管部门等标准制定机构的合作与信息披露,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作为ESG评价体系的监管对象,当前我国各监管部门主要采取国际规则、应用指南等建议性条款来指引企业ESG实践,为促进ESG实践和可持续发展,应尽快出台正式法律规则等强制性条款,强化政府监管力度,在政策制定时积极引导ESG国际标准与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相融合,提高国有企业对于ESG的重视程度,让国有企业ESG发展有理可用、有据可依;作为ESG评价体系的实施主体,第三方评级评价机构应当设计一套与国际接轨,同时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评价标准并有效实施,在基本框架中融入适用于国有企业的考核指标,在持续推广中深化考评细节。各方的积极参与配合是ESG体系长足发展的基础,其研究与构建在完善国有企业发展改革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其有助于在当下现有ESG评价体系中补全国有企业视角与内涵,拓宽并深化其指标评价内容与国有企业发展现状相匹配,进一步量化国有企业社会和金融价值表现的影响力,帮助国有企业在顺应ESG发展的同时找到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将评价体系视为自身实力表现的证明,而非仅仅作为数值体现。

五:综合结语
在当前ESG评价体系逐步成为与企业经营实践难以回避且不可分割的背景下,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先锋理应做出表率,用ESG表现证明其价值所在。本文以构建ESG评价体系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在对ESG评价体系的历史沿革、基本现状以及存在的缺陷与影响进行深入考量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ESG体系的设计特点进行了较为详实的分析和研究。然后,以现有主流ESG评价体系为参考,结合国有企业ESG评价内容的相应特点,搭建与其新发展理念相匹配的ESG评价指标总体框架、细分维度细分指标、设计了共性指标体系,最后规划国有企业ESG评价的具体实施路径,确保ESG真正纳入国有企业运作并取得实效。ESG评价不仅提供了提升国有企业ESG绩效的驱动力。实际上更像是一套ESG模式下的管理框架,为国有企业指明了转型升级的方向。构建适用于自身发展方向的ESG评价体系是推动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主动选择,同时充分展现了国有企业的国际责任担当。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应用ESG体系不仅要看到其背后的范式变迁,将ESG评价体系整体纳入企业改革方向与发展战略,更需要不断提高对于外部合规以及高标准披露要求的应对能力,为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抓手、度量和策略,在实践中以稳定向好的态势巩固强化国有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
文献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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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构建企业ESG评价体系的探讨一一基于国有企业评价指标框架设计的视角张俊杰,男,汉族,内蒙古包头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工程造价、内部控制、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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